商标是商品识别的标记,是品牌在法律上的重要表现形式,保护上表示品牌保护的重要途径。注册保护问题本身就是一个法律问题。所谓注册保护,实际上就是企业通过法律程序获得属于自己的商标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于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,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>的决定》第一次修正,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>的决定》第二次修正。现行的《商标法》即是2001年修订过的版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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